沃爾瑪買瓶問題蜂蜜討回10倍賠償
|
原標題:沃爾瑪買瓶問題蜂蜜討回10倍賠償 市消協:過年買年貨遇到糾紛保留憑證維權
“買瓶蜂蜜本打算給老人食用,回家一看連個生產日期都沒有。”日前,消費者陳女士在道里區友誼路沃爾瑪超市購到一瓶沒有生產日期的蜂蜜,便將此事投訴至哈市消協。經協調,超市為消費者辦理了退貨手續,并給予陳女士10倍賠償。
據陳女士介紹,她丈夫近日在道里區友誼路沃爾瑪超市購買了一瓶價值27元的蜂蜜,由于是給老人食用,蜂蜜拿回家后,陳女士特地細心看了一番。仔細檢查后,她沒有找到該瓶蜂蜜的生產日期,并立即去超市要求更換一瓶有生產日期的蜂蜜。超市工作人員表示,陳女士所購買的蜂蜜已經沒貨了。陳女士稱,由于超市對所售蜂蜜無生產日期這件事處理態度不好,因此她將此事投訴至哈市消費者協會。
經調查,道里區友誼路沃爾瑪超市確實向陳女士銷售了一瓶沒有生產日期的蜂蜜,經哈市消協調解,超市同意為陳女士辦理退貨,并按《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陳女士10倍賠償,退賠共計297元。
消協提醒
春節臨近,消費者習慣在年前購置年貨,特別是在食品消費方面需求量更大。有些不法經營者會趁銷售旺季對商品進行摻雜、摻假等,對此,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查驗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特別是選擇“臨界食品”時要謹慎購買。
2、查看外觀,對真空塑封的食品查看有無漏氣現象,外包裝有無破損等,上述問題可能引起食品變質、毀損。
3、對于透明包裝的食品、飲料等查看有無雜質、異物。
4、保留好購物憑證、超市流水單,如發現食品存在質量問題盡量保留食品原物以備維權。